逸闻百态 板块规章说明
[size=5]感谢渤海论坛会员们的努力,使得 逸闻百态 版块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从今开始该版设立明确的版规,使用奖罚制度使其更上一层楼!第一条,本版块严禁分裂国家领土完整、主权统一、造谣诋毁以及人身攻击的言论出现,凡是违反此条规定,一律进行以下操作:威望-5,渤海币-50
第二条,本版块进行民主宣传,一切言论自由,涉及敏感词语请用汉语拼音或在词语中间夹入分隔符好来进行,不要给论坛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条,凡在本版发垃圾贴或者广告贴,一律进行删贴处理!
第四条,鼓励新人发贴,凡是新闻贴、实事贴每发一贴:渤海币+5, 社论贴、精华贴每发一贴:威望+5,渤海币+50,经典评论
、原创贴每发一贴:威望+2,渤海币+20
第五条,本论坛拟定于2008年3月1日首先实行版主民主选举制度,凡是对有兴趣做 逸闻百态 版主的会员需列出以下内容:1)为什么想做逸闻百态版主。 2)当选版主会如何增加发贴量以及人气,就这些问题列出相关执行计划。3)誓言对论坛、板块负责,遵守 逸闻百态 版块的规章制度。 版主制度两个月一循环,版主数目<5人,人人机会平等,做到公平、和谐!
第六条,对全体渤海论坛会员们负责,是本版的宗旨,如果选出来的版主不按其当初的计划履行义务 或者 版主的一些行为引起公愤的时候,会员们可以在 意见建议 板块发表弹劾贴,有效期为14天,只要同意弹劾的的人数超过50%,那就请超版出来解除该版主的版主职务,另外进行威望-20,渤海币-100等操作!
此版规为初稿,还请另外两位 逸闻百态 版主和超版们来检阅!谢谢,大家对 逸闻百态 的支持![/size] 综合改革实验版 检阅 说不上
学习一下
说的太好了 支持 [quote]原帖由 [i]渤海弄潮儿[/i] 于 2008-2-10 11:47 发表 [url=http://www.bohaibbs.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0325&ptid=29557][img]http://www.bohaibbs.org/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综合改革实验版 [/quote]
支持,在这个版先行先试体现了论坛中央的伟大战略重心:lol :lol 顶! 下一次是什么时候选版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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