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我热爱天津 于 2008-7-20 09:16 发表 
请参阅滨海新区行政体制改革的相关贴文
不要杞人忧天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管理体制。
(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既集中统一领导又发挥各方优势、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
基本思路:以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管理体制为目标,分阶段建立健全富有滨海新区特点的管理体制。现阶段,按照“一个加强,两个延伸,一个建立”的思路,初步形成有利于发挥滨海新区整体优势、实现共同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
重点改革内容:
加强滨海新区管委会的组织领导职能。加强滨海新区管委会在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产业布局、统筹功能区开发、统筹政策规定、统筹土地管理、统筹使用建设资金、统筹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组织领导职能,调动各个行政区、经济功能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建立市政府各部门与滨海新区条块互补、职能整合的工作机制。
延伸经济功能区的开发建设功能。开发区、保税区管委会继续保持开发建设国家级经济功能区的管理职能。新建的产业功能区,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明确管理主体,完善职能和事权。促进经济功能区的开发建设向行政区延伸,采取多种开发方式,进入行政区内与行政区共同发展经济。
延伸行政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各行政区政府对辖区内经济功能区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进行建立统一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试点。
[
本帖最后由 及时雨60 于 2008-7-20 14:0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