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与17个内陆海关开展区域通关合作
新华网天津10月9日专电(记者孟华)10月8日,天津海关与沈阳海关签订了《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至此,作为口岸海关的天津海关已经与石家庄、成都、呼和浩特等17个内陆海关开展区域通关合作。
天津海关与沈阳海关《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中,双方就优化跨关区转关模式和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达成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跨关区转关手续,两地海关启用“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后,沈阳关区企业在沈阳海关报关,在天津口岸办理验放,变“两次报关、两次验放”为“一次报关、一次验放”,这将进一步发挥天津口岸对内陆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辐射作用,大大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改善沈阳及周边地区的投资环境,促进天津滨海新区发挥在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带动作用。
近年来,天津海关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全国首创推进与内陆海关的区域通关合作。区域通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改变了原来的“口岸申报、口岸验放”的模式,内陆关区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自行选择向内陆海关申报纳税,在天津海关辖区的实际进出境地(口岸)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此种通关模式有利于企业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可有效实现进出境物流“高效率”下的“低成本”通关。同时,两地海关间通关合作机制的建立,加强了沿海与内陆海关之间的联系配合;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对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内陆省份外向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