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天津市召开推动会推动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后实现超75%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天津市召开推动会推动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后实现超75%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11日电:昨天,天津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天津市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会”,全市18个区县、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邢明军出席并讲话。  

    邢明军指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创建新型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增强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各级组织不断加大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呈现出由点到面、稳步推进、逐步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他强调,要紧紧抓住这个职工最关心的热点和调整劳动关系矛盾的关键点,切实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核心内容,有效增强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邢明军指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触及的是企业工资分配的深层次矛盾,直接关系到职工经济利益的维护、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艰巨任务,也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需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通力合作,做到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各负其责。要充分发挥三方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促进职工工资收入增长的制度性措施,指导企业与职工协商代表就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彻底解决职工工资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劳动行政部门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行政手段,督促企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并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各级工会组织要在全市各类企业中进一步依法健全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为工资集体协商构筑基础性平台。各级企业代表组织,要指导企业经营管理者提高依法管理和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机制的认识,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本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上规模、上水平,切实把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为实现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张璐)

[ 本帖最后由 我热爱天津 于 2008-10-11 10:04 编辑 ]

TOP

将渤海加入iGoogle首页!Add to Google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11日电:日前,天津市总工会作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规划”,从今年下半年起至2011年,通过在全市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中广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保障。

    规划确定:今年建立集体协商合同制度的企业达到建立工会组织企业的85%,其中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达到65%;2009年,这两项指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2010年、2011年,这两项指标分别达到90%和75%以上。规划指出:将通过开展职工满意度测评,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2009年,开展职工满意度测评的企业达到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企业的50%;2010年达到60%;2011年达到70%。

    此外,工会还将健全完善监督制约考核激励机制,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签约、履约,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内容。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情况纳入评选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章等的重要条件,对不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企业工会和企业的党政领导人员、工会主席,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刘晓艳)

TOP

TOP

Designed By 17DST Discuz! Support Team | Discuz!支持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