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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试点短期内难推广,一旦放开中国将会重蹈东南亚经济危机的覆辙

天津试点短期内难推广,一旦放开中国将会重蹈东南亚经济危机的覆辙

外管局批准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试点



  http://www.jrj.com  2007年08月21日 01:23   信息时报  
  


  部分股民或借道炒港股,老百姓可直接海外炒股

  时报讯 (记者 袁峰) 在银行、基金、券商等QDII陆续获准投资海外股市之后,个人投资者直接“出海”炒股也已然成行。昨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上获悉,批准我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居民个人可在试点地区通过相关渠道,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不过,此次对外开放暂时选择了天津滨海新区试点,其他地方暂时未能“尝鲜”。

  不受5万美元购汇限制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透露,个人境外炒股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及人民币购汇,投资规模不受《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年度不超过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这意味着,老百姓可以直接比较自由地运用手头资金进行境外操作。

  证券公司人士表示,由于试点暂时局限在天津滨海新区,因此根据政策规定,当地居民境外投资要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和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办理,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户。

  同时,在试点初期,投资者可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居民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在开户行结汇。自有外汇投资的本金及收益如需结汇的,应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认为短期内难全面推广

  对于此次试点个人直接境外投资,广东科德证券分析师王泽辉指出,其实这是监管当局一系列逐步放开外汇管制政策的延续,由于境外流入资本过多,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监管部门在推出银行、基金、券商等QDII后,继续放开个人直接境外投资成为趋势,希望以此来引出境内资本进行对冲,减缓人民币升值步伐。

  不过,有业内人士透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短期内从天津滨海新区试点推广到全国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中大金融系教授黄伟分析指出,国内监管部门还未建立强有力的保护机制来应对资本市场全面放开后的国际冲击,特别是在人民币加速升值的背景下,大批国外热钱通过各种渠道涌入国内资本市场和房地产。一旦短期时全面放开,中国将会重蹈东南亚经济危机的覆辙。

  投资提醒 借道试点投资港股风险防范应摆首位

  据业内人士透露,放开对个人直接投资海外股市的限制后,不少精明的股民肯定会借道滨海新区直接投资港股。对此,王泽辉提醒市民,虽然目前在广州、深圳等地,个人可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境外投资,一旦政策全面放开后,一些灰色地带可以合法化,市民就可名正言顺炒港股,但是国内外市场差别较大,个人投资者应谨慎小心,风险防范应摆在第一位。

  某商业银行个金部人士也指出,美国的次级按揭贷款危机已影响到国际资本市场,港股近段时间连续大跌,而一些挂钩国际股市的外汇理财产品受到牵连,连续2个月已经跌破净值。该人士提醒,香港市场很多时候涨跌幅过大,个人投资者“出海”炒股需要注意甄别风险,关注全球资本市场的动态,不要盲目投机,以免资金被套。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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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试点启动

2007年08月21日01:38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家路美
发表评论(0)支持(0)反对(0)  初期首选香港 投资规模不受年度5万美元购汇总额限制

  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终于出现重要突破。记者昨日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已正式批准我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居民个人可在试点地区通过相关渠道,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对外证券投资,购汇规模不受《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即年度购汇总额将可以超过5万美元的限制。

  首个业务试点地区花落天津滨海新区。根据外管局的批复,天津分局可以按照其所报的《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组织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工作。鉴于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外管局特别要求,天津分局应密切跟踪和定期报告试点开展情况,及时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外管局报告,其中,大额、可疑交易情况将会受到重点“关照”。

  根据《试点方案》,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居民个人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及人民币购汇直接从事境外证券投资,投资规模不受《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年度不超过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二是投资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和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办理,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户。三是试点期间,投资范围首先为在港交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

  《试点方案》规定,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在开户行结汇,结汇后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余额应不低于以自有外汇投资的本金余额;自有外汇投资的本金及收益如需结汇的,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直接结汇的资金不纳入个人结汇年度总额。另外,投资者进行境外证券投资时,应在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或证券代理账户存有相应的资金或证券,中银国际不得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境外资金存取及证券转托管服务。

  《试点方案》还特别强调了风险控制的六项原则。一是坚持投资者风险自担。二是天津中行和中银国际应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控风险。三是确保外汇资金封闭运行,投资者证券投资跨境资金只能在天津中行和中银国际之间收付,不得向第三方划转和在境外存取。四是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资金应真实用于境外证券投资,证券交易资金交割清算必须以实际买卖证券的交易清单为依据。五是坚持现金现券交易。六是严格汇兑管理。

  外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充裕的外汇资金为境内个人开展对外证券投资提供了条件,试点工作的开展对贯彻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有序拓宽资金流出渠道、逐步实施资本账户开放的总体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短评

  外管局放行居民直接对外证券投资试点,有助于促进个人境外投资有序进行,使居民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收益;有助于管理层积累相关风险防范和监管经验,为日后更大范围和规模的资本流出、流入提供有效监管。更重要的是,放宽个人对外投资的汇兑限制,还可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这一举措和之前放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是一脉相承的。业界专家普遍认为,因为是试点,初期资金不会太大,因此对A股市场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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